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:
		
		
			根椐《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浙科院教〔2012〕14号)的有关规定,学校决定对2013年校级教学团队进行验收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		
		
			一、验收团队
		
		
			2013年校级教学团队(附件1)
		
		
			二、验收标准
		
		
			《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浙科院教〔2012〕14号)中的“教学团队的基本职责、教学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” 
(附件2)
		
		
			三、验收程序
		
		
			1、团队负责人根据《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浙科院教〔2012〕14号)中的“教学团队的基本职责、教学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” 
(附件2)要求填写校级教学团队验收评定表(附件3),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,提交团队所属学院。
		
		
			2、团队所属学院根据《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浙科院教〔2012〕14号)中的“教学团队的基本职责、教学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”逐条验收,有数量要求的,要严格按数量要求验收,详细写明每一条验收情况,并给出明确结论。
		
		
			3、团队所属学院将验收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。
		
		
			四、验收结果公布
		
		
			团队所属学院于4月10日前将验收评定表一式2份、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及通过部门验收的教学团队汇总表1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。通过部门验收的教学团队汇总表、验收评定表电子稿发至zht1253@163.com。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,发文公布验收结果。
		
		
			附件:1.2013年校级教学团队
		
		
			    
 2.教学团队的基本职责、教学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
		
		
			3. 校级教学团队验收评定表
		
		
			4. 通过部门验收的教学团队汇总表
		
		
			教务处
		
		
			2018-3-12